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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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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6-110004
- 處分日期
- 2017/11/17
- 違規日期
- 2017/09/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972號,管制編號:F01B5418),其許可證中車輛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之清除機具,經查有下列缺失:一、車輛(車號:607-R5)未辦理系統升級,且於106年9月6日通訊狀況正常環境下已無法回傳軌跡訊號,惟未於系統發生異常之日起15日內修復,並於修復之日起5日內上網報備。二、車輛(車號:747-R5)未辦理系統升級,且於106年7月17日無法傳輸資料造成異常狀態,惟未於系統發生異常之日起15日內修復,並於修復之日起5日內上網報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十一(三)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篤行路二段一五五之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16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