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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70
- 處分日期
- 2022/02/21
- 違規日期
- 2022/01/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13.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本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東福路566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原料投入分篩機後所產出之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未登載於貴公司106年11月6日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審查核准,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東福路五二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東福路52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