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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冠紙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12-07001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3/07/19
違規日期
2023/04/1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23-15號),經本局於112年4月12日接獲通報臺中市大甲區西勢海堤附近溝渠發現排放廢水,稽查人員稽查為該公司所排放,本局針對廢水採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44.5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298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建興里如意路四六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如意路46號
統一編號
209974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