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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70026
- 處分日期
- 2023/07/20
- 違規日期
- 2023/06/2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七廠從事光學製品製造業,製造程序有產出有機性污泥等廢棄物,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有機性污泥最大月產出量3.8418公噸。惟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七廠自111年1月申報產出18.03公噸,111年3月申報產出17.22公噸,111年5月申報產出13.25公噸,111年6月產出8.23公噸,111年9月產出14.17公噸,111年11月產出17.02公噸,111年12月產出17.07公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最大月產出量百分之十以上,而無依規定事先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路一三號一、二樓及地下一、二、三層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南屯區文山里精科路一三號一、二樓及地下一、二、三層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