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企業社
- 文號
- 40-108-070005
- 裁罰機關
- 嘉義縣
- 處分日期
- 2019/07/31
- 違規日期
- 2019/06/1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
- 處分種類
- 按日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17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案件督察,發現貴社從事塑膠製品噴漆作業,其製程之水簾幕噴漆廢水有滲漏污染水溝,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9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溪口鄉游東村米粉宮九六號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溪口鄉游東村米粉宮96號
- 統一編號
- 47861628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