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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家二期管理委員會

文號
45-113-08000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8/30
違規日期
2024/08/15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8月15日派員複查社區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情形,經查發現垃圾子車內含塑膠容器、陶瓷容器及保麗龍托盤等資源回收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及「本局資源分類查核作業原則」等。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英街三○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大英街三○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