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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裕實業廠

文號
30-103-06002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4/06/26
違規日期
2014/05/02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5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8月5日〈如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001815、001814〉限改日期:103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及同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因一事不二罰之原則。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4條附表項次1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二二六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正南一街二二六號。
統一編號
7364606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