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1-030006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違規日期
- 2022/0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1月21日10時38分許派員至本市安定區海寮里海寮155之1號,並依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3條、第4條及第5條規定執行稽查,當時於案址內確見有露天燃燒木材之行為,貴公司坦承因年末整理倉庫有露天燃燒木材行為,因未裝置粒狀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該址周界外目視明顯可見露天燃燒所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西港區西港里西港二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定區海寮里155之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