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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9/13
- 違規日期
- 2024/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清運機具GPS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如下:(1)車號HBD-0008於113年7月11日上午5時25分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無GPS軌跡訊號。(2)車號HBD-0018於113年7月9日下午12時1分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無GPS軌跡訊號。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8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復興路三段一一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