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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1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1/08
- 違規日期
- 2023/10/1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起造之「新北市瑞芳區oooooooooooooo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1瑞建字第0****號),查獲工區內土石方及廢棄物等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二一九號一六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瑞芳區柑仔瀨段2A集合住宅飯店設施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11瑞建字第0010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