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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都食品有限公司

文號
30-113-110011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1/21
違規日期
2024/10/1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0月11日17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作業產生之廢水(豆漿)未妥善收集處理逕排放於溝渠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二六六巷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太平區永豐路266巷3號1樓
統一編號
285632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