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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鯨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6-02001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2/15
違規日期
2017/01/1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5,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1月13日至貴公司「高雄市鳳山溪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收再利用之第一期設計採購建造統包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5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三六六號一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中崙五路51-1號
統一編號
4280725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