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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80002
- 處分日期
- 2018/08/06
- 違規日期
- 2018/07/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9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將進口廢塑膠露天堆置於鄰近廠區內(工區路31號),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倘再經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處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三一號、三三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芳苑鄉後寮村工區路3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