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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010022
- 處分日期
- 2019/01/09
- 違規日期
- 2018/11/2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於107年11月22日10時50分經平台檢查,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號ZY-406)載運樺懋公司進廠之廢棄物,夾雜超過允收標準超過70公分及不知名粉狀廢棄物,判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高雄市仁武資源回收(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4條第2項及第12項規定,予全車以退運在案,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55條第1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73規定加重裁處。(一年內有違規紀錄:裁處日:107年9月18日,本次為第2次)。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阿蓮區民族路五七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烏林里仁安二巷100號 (本局資源回收廠(仁武廠區)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