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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70028
- 處分日期
- 2024/07/12
- 違規日期
- 2024/05/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鉅貿企業社)於本縣鹿港鎮海埔里鹿草路二段455巷3弄臨72號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本局於113年5月27日現場稽查,製程略為原料(事業之塑膠下腳料即廢塑膠)→破碎→造粒→包裝→成品(塑膠粒),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查有收受廢塑膠並以太空包盛裝放置於現場,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管審查核准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鹿草路二段四五五巷三弄臨七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鹿草路2段455巷3弄臨7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