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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1-100003
- 處分日期
- 2022/10/26
- 違規日期
- 2020/08/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8月6日派員至「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 台中新建工程(109-1308)(管制編號:B109B22007-1)」進行營建管理辦法稽查,缺失如下:1.發現營建工地內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違反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記10點缺失。2.發現裸露地表實施防制面積未達80%,違反營建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4點缺失。缺失總計14點,其未採行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及第9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處環境教育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1.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2.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東區泉源段○○一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東區泉源段21地號等1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