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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電機行

文號
40-111-020010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2/08
違規日期
2021/12/13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停止營業,停止營業
違規情節
臺端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文件,逕自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
裁處書主旨
命臺端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溪區仁和里員林路一段二九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五段108號
統一編號
31560371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