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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南園區廠

文號
30-111-09000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9/19
違規日期
2022/06/1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離職逾3個月,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一路二一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竹南鎮科北一路21號1樓
統一編號
28110041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