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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16
- 處分日期
- 2023/03/10
- 違規日期
- 2023/01/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分別於112年1月6日、11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110年12月廢氣處理程序產出廢濾袋,貯存未委託清理,未申報產出情形及迄111年12月每月均申報貯存量0公噸;勾稽109年1月至111年11月期間,多數月份申報鋁二級冶煉程序每月廢鋁使用情形,未包含聯單收受量與廠內回收再利用量;未申報廠外貯存廢棄物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2-090008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五路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五路三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