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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40001
- 處分日期
- 2024/04/10
- 違規日期
- 2023/12/14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2年12月14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現場製程運作中,經查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水泥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P0076-05號)之卜特蘭水泥原料年使用量為不超過4781公噸/年,惟查貴公司111年度「M01水泥製 品產量紀錄表」之水泥年使用總量為5,878.79公噸/年,已超過前揭操作許可證所核定之年使用量,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溪洲里萬年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溪洲里萬年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