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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20035
- 處分日期
- 2024/12/18
- 違規日期
- 2024/10/2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3年10月21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未申請核准使用電鍍槽及氯化鐵從事蝕刻製程,且實際上有產出廢酸性蝕刻液,惟查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並無登載有產出該廢棄物,且未依規定申報該廢棄物產出、清理情形,是貴公司未依規定主動申報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本案已於113年11月27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於114年1月10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二六巷三三之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26巷33之2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