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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榞食品行

文號
30-111-090003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9/05
違規日期
2022/06/1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1年6月16日14時0分前往該址稽查,稽查當時於廠外排水溝發現乳白色廢水自該廠房排水管流出,入廠查察發現該廠從事豆腐及豆漿等豆類食品製造作業,廠內廢水係來自於清洗作業用具上殘留之豆渣所產生,並收集至固液分離設備,惟處理效能不佳,導致廢水經由排水管流至廠外排水溝,使排水溝內累積豆渣及乳白色廢水,污染承受水體。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頂新八街三五巷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寮區萬丹路391號
統一編號
91466940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