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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45-101-12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12/07
違規日期
2012/10/1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所訂廢照明光源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後安里興昌巷十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興昌巷10號
統一編號
16725373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