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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48
- 處分日期
- 2022/10/19
- 違規日期
- 2022/09/13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事業採本法第28條第1項第2款至第4款規定之方式清除事業廢棄物者,應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承攬本市[109建字第0057號新建工程]產出一般廢棄物未依規定於廢棄物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海山里景德路四○九之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4巷2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