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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文號
30-110-030018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1/03/29
違規日期
2020/11/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局所屬臺南市官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污水處理廠應於109年10月31日前申報109年7月至9月之資料,經查該廠於109年11月6日始上傳,已逾期申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二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裕農路210號
統一編號
3672465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