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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晟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文號
40-107-11001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1/07
違規日期
2018/09/0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公司租賃於違反地點(本市平鎮區工業二路20號)廠房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再利用管制編號,即逕自收受廢塑膠並貯存於該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蘆竹區內厝里長興路三段二五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二路20號
統一編號
8624815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