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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井美村餐飲有限公司

文號
22-111-010005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2/01/10
違規日期
2021/12/14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營業噪音均能音量為(音源:抽排風機;現場無法配合配景音量量測),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業場所晚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貴公司應儘速改善,倘經量測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本局得依規定按次或按日連續處罰。 限改日期:110年11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款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二八九、二九一、二九三、二九五號一、二樓
違規地址
臺中市西區美村路一段289號
統一編號
908565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