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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70049
- 處分日期
- 2021/07/21
- 違規日期
- 2021/04/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4月8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起材實業社稽查,查貴社所有工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且有收受廢塑膠(R-0201)再利用情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19)再利用機構,且亦屬農地違章工廠,其廠房大門口堆置廢塑膠(R-0201)約5公噸及2袋太空包廢塑膠粉碎料約0.1公噸,惟前開廢塑膠(R-0201)露天堆置及貯存,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貯存,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飛揚、污染等情事,且廢棄物貯存地點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2款、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南台街五四巷一八弄一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民生街115巷7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