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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100013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違規日期
- 2018/07/2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本市佳里區從事金屬線生產作業,領有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1326-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7月26日派員執行民眾陳情異味污染案件督察時,發現該公司M01製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及A004)洗滌液流率計無法檢視數值,未維持流率計正常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佳里區海澄里萊芊寮一二之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