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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110072
- 處分日期
- 2019/11/26
- 違規日期
- 2019/09/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徐瑞模3人-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桃園市政府於108年9月25日審查核准貴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809250005),惟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查處結果,該建築物已於108年9月18日先行拆除,工程進度達100%,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核通過,即先行營運(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安街八○巷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河底段八二六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