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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環保龍有限公司

文號
21-113-120601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4/12/16
違規日期
2024/11/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88-VK)於113年11月27日行經本縣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頭份市永貞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竹園里新興路一四七二巷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苗栗縣頭份市永貞路(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統一編號
5322020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