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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2-120003
- 處分日期
- 2023/12/11
- 違規日期
- 2023/11/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6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查核辨識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HK-306)於112年9月26日行駛於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經本局至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查核,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車號:HK-306)於112年9月26日無行車軌跡,且貴公司於前揭系統報備該清除車輛於當日為「本日無啟動」,顯與事實不符,貴公司未維持清除車輛之即時追蹤系統正常運作,疑似有任意拆裝、切斷即時追蹤系統電源或中斷通訊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大里區立德里立新街三八一號二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