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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39
- 處分日期
- 2024/11/26
- 違規日期
- 2024/07/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7月1日會同本局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田寮區秀峰一之一三號場址執行督察,發現違規情形如次:貴公司於田寮區設置之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場內回填夾雜高比例之廢塑膠、水管、廢木材、廢磁磚、廢瀝青塊、混凝土塊夾帶鋼筋、廢玻璃、廢鐵條等營建混合物,惟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即從事營建混合物回填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裁處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田寮區田寮里秀峰一之一三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田寮區田寮里秀峰一之一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