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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30008
- 處分日期
- 2020/03/06
- 違規日期
- 2019/01/1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本局於108年1月11日至貴公司新竹廠(管制編號:J5901881,廠址: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97號)稽查時發現貴廠於107年11月30日委託竹泰衛生工程清除處理貴廠景觀(消防)水池的底泥,不知道應以廢棄物清除,也不知道該廢棄物會送到環保局垃圾掩埋場滲出水處理廠,故不知道應簽訂廢棄清除處理合約,遭退回之底泥後由貴廠水處理設備進到工業區納管水處理廠,查貴廠未簽定相關廢棄物清除處理合約逕行處理,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南港區市民大道七段八號一四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凰村光復北路九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