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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語小吃店

文號
22-110-030848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1/03/11
違規日期
2020/10/02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OO小吃店,於本市第2類噪音管制區內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108年2月13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0801955185號公告事項規定,爰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及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規定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分期繳款中
事業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光復路三○巷三五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光復路30巷35號1樓
統一編號
4107939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