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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6-120008
- 處分日期
- 2017/12/29
- 違規日期
- 2017/08/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之「新北市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新建工程」,現場進行外牆補強作業中,雖設有防塵網(其他防制設備),但仍無法有效抑制塵土飛揚,屬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8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八里區中山路二段四四七巷一五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明德街1巷10號旁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