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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興畜牧場

文號
40-106-01010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01/17
違規日期
2016/12/14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會同業者勘查現場,稽查當時於貴畜牧場固液分離機旁,見有露天曝曬豬隻排泄物產生異味,且有逸散、滲出污染地面並散發惡臭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興化里三八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佳里區興化里佳里興382-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