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錏源企業社

文號
20-104-060046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6/16
違規日期
2015/04/3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自104年04月30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命貴企業社非鐵金屬二級冶煉程序應自104年4月30日起停工,並限期於同年10月30日前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限改日期:104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鳳旗路二一二巷三七號一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大社區民族路30巷17號
統一編號
10706316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