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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05
- 處分日期
- 2020/08/13
- 違規日期
- 2020/06/0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本局109年6月8日16時43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進得科技有限公司圍牆外發現有切削廢液自圍牆邊滲出至溝渠之情事。2.遂本局會同該廠廠○○,其表示該切削廢液是由廢棄物放置儲槽區(放置鐵屑)旁圍牆,因未及時注意,下雨天時沿著圍牆縫隙滲出至溝渠,污染溝渠。3.上述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保持清潔完整,不得有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或散發惡臭之情事,本局依法告發。4.已現場告知負責○○違反上述法條,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向本局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頂竹圍三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頂溪里頂竹圍3之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