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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1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1/02
- 違規日期
- 2019/11/0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新化廠為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定義之紡織業,本局於108年11月7日派員會同貴公司新化廠人員執行陳情案件稽查,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新化廠,污泥產出及藥品用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及第3條第1項、第2項及附表三、附表八、及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建國里復興路一巷三○弄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新化區山腳里頂山腳五四之九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