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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佑醫院

文號
40-108-01002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1/07
違規日期
2018/0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107年1月至3月、5月及6月申報門診醫療作業程序之感染性廢棄物(病理、血液、受污染動物屍體、殘肢及墊料類)(代碼:C-0513)產出量,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數量:0.025公噸/月)逾10%以上,惟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6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東林西路三五八號一至四樓、三六○號地下一至五樓、三六二號地下一至七樓、三六四巷一○號地下一至六樓、三六四巷一○之一號一至三樓、三六四巷一○之二號一至四樓、三九九號一至四樓、四○七巷七號一至三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林園區東林西路360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