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120023
- 處分日期
- 2021/12/15
- 違規日期
- 2021/06/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 2.於110年06月18日10時59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廠周界下風處聞有飼料及蒸煮屍體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 3.本次採樣過程均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 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廠許馨予確認無誤。5.檢測結果為78,已超過排放標準3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萬興四八之一七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水林鄉萬興村萬興48-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