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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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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9-080029
- 處分日期
- 2020/08/27
- 違規日期
- 2020/04/2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7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與本局八里垃圾焚化廠實際進場量比對,發現申報營運紀錄有以下違規情形:一、璞麗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營運紀錄量(19.41公噸)與實際進場量(19.76公噸)不符。二、築城麗富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營運紀錄量(16.19公噸)與實際進場量(16.21公噸)不符。三、台業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玉山金融希望園區):108年9月營運紀錄量(19.12公噸)與實際進場量(19.66公噸)不符。四、筑美舘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營運紀錄量(10.84公噸)與實際進場量(11.2公噸)不符。五、台灣科技總部大樓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營運紀錄量(11.51公噸)與實際進場量(12.16公噸)不符。六、全坤尊峰公園館管理委員會:108年9月營運紀錄量(8.7公噸)與實際進場量(8.33公噸)不符。七、三商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板橋中山門市部:108年12月營運紀錄量(11.8公噸)與實際進場量(11.54公噸)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水碓路一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水碓路1號9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