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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景工程行

文號
22-112-07005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7/20
違規日期
2023/05/2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罰鍰金額
NT$3,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112年5月20日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加昌段二小段1951地號稽查,臺端於管制時段使用吊車等動力機械進行樣品屋拆除作業,爰本案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之規定,並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大樹區大坑路五○之二○號四樓
違規地址
高雄市楠梓區加昌段二小段1951地號
統一編號
7123800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