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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9-090002
- 處分日期
- 2020/09/07
- 違規日期
- 2020/07/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處所屬位於本市桃園區之108~109年度「桃園市道路、橋樑、建物等設施拆建、綠美化及瓶頸打通等相關公共設施新闢、改善工程開口契約」(第一標及第二標)-第一標-桃園區大有梯田公園聯外道路開闢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7月1日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18點,詳細說明如下:(一)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計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瀝青混凝土及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計4點。(三)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計10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一○號四樓、五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民富十三街底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