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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60028
- 處分日期
- 2020/06/10
- 違規日期
- 2019/10/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應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結果,合計缺失12點,詳細說明如下:一、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三、裸露地表: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 80%,記缺失點數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豐田段953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