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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11-030012
- 處分日期
- 2022/03/25
- 違規日期
- 2022/03/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來函檢附疑似兼任職安管理人員情形,經函詢本府勞動檢查處旨揭貴公司郭○○為已報備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另查郭○○於101年12月11日府環衛字第1010085914號函設置為毒性化學物質專責人員,且並未註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報備,屬兼任勞安職業衛生及毒化物管理之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0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九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