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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鈴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60007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8/06/06
違規日期
2018/03/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3月22日來函資料所示,貴公司廢潤滑油(代碼:D-1703)106年10月、12月漏報產出情形,106年8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西七街九之三、一一之三、一三之三、一五之三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西七街9-15號3樓
統一編號
2918572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