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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3-090008
- 處分日期
- 2024/09/25
- 違規日期
- 2024/08/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87,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辦理之「立源建設樹林東園段廠辦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0F7****-1)複查,並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16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四)監測錄影及記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攝影鏡頭設置數量不足,記缺失4點。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第11條及第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三九六號一五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立源建設樹林廠房新建工程(F110F71009-1)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