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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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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60009
- 處分日期
- 2025/06/09
- 違規日期
- 2025/03/2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包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A2分標統標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6日派員前往本市大園區崁下40巷1弄內灌溉溝渠稽查,目視灌溉溝渠水色呈泥黃色,後至灌溉溝渠上游巡查,查獲貴公司之工程工區內設有沉澱池一座,沉澱池內因邊坡施工及工程車輛進出擾動水體,且沉澱池水位過低導致處理效果不佳,逕以沉水馬達將泥黃色廢水抽取至工區外排放,該股泥黃色廢水再續流至油車溪及下游灌溉溝渠沿線造成明顯色差及污染,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松山區東興路一二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崁下40巷1弄內灌溉溝渠至上游沿線
- 更新時間
- 2025/07/03 21:15